国是访问丨新世界中国行政总裁:房地产企业如何穿越周期?******
文/庞无忌
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探底,行业格局变动加剧。据机构统计,今年前11个月,“千亿房企”(销售额超1000亿元),减少近半,“百亿房企”减少了三分之一。房地产业如何走向新发展模式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
率先经历过完整房地产周期、经过国际资本洗礼的港资房企,或许在穿越周期、探索新发展模式方面,能提供一些经验和借鉴。
老牌港资房企新世界发展执行董事、新世界中国董事兼行政总裁黄少媚近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在过去50年的发展中,新世界集团经历了包括全球金融危机、1997年香港金融风暴等多次动荡环境,所以在“稳”字上要求很高。除“稳字当头”外,前瞻性布局、本地化团队以及多元生态圈是企业成功穿越周期的保障。
独特的发展模式
这些年来,许多内地房企激进扩张,追求高周转,但负债高,经营风险大;而港资房企则普遍投资保守、速度慢、项目开发周期长。黄少媚认为,新世界走出了一条不同于两者的发展路线,“我们既不是单纯的香港发展商,也不是单纯的本地发展商”。
2021年1月,新世界中国将总部从香港搬到广州,这是公司本地化的重要一步。黄少媚说,总部落户广州后,公司在现场决策、项目开发、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等领域运转都很快,非常接地气,在速度上跟本地企业不相上下。不同的是,在设计上,新世界仍然保留了香港企业设计国际化的优势;在经营上,也仍然采用港资企业独有的管理模式。
在她看来,企业经营的“稳”来自收入的多元化。新世界中国既做写字楼、住宅等的销售,也做自持租赁,租售并重。自持部分会开发成瑰丽酒店、K11、K11 ARTUS艺术寓所、服务式公寓等业态。这样短期有销售带来的现金流回笼,当企业遭遇风波、销售利润下滑时,又有长期稳定的租金流弥补,同时也避免了只做租赁带来的资金回笼过慢等问题,“帮助企业穿越寒冬”。
聚焦四大核心城市
新世界集团是最早进入内地的港资企业之一。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新世界在内地的投资足迹就已遍布华南、华东、东北、华北、华中的数十个城市。但速度和规模并非港资企业的优势。在经历2015年的一轮调整和收缩之后,新世界调整了内地布局,其关键词就是“聚焦”。
从2016年开始,新世界中国就开始聚焦大湾区和长三角的发展,特别是广州、深圳、上海、杭州四大核心城市。为何选择这四个城市?
黄少媚说,首先是新世界擅长的综合体项目在这四个城市得到了充裕的投资回报。其次,新世界在这些城市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而且,这四个城市的发展基础好,适合打造城市地标、高端物业等项目,这些也恰恰是新世界拿手的领域。目前新世界已经完成和正在打造的城市地标包括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深圳K11 ECOAST项目、上海的K11淮海中路项目等。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我们一直在做粤港澳融合”,黄少媚透露,十年前,周大福珠宝中国总部落户在深圳盐田区,去年新世界中国总部落户广州。近年来,新世界加大投资力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城市投资超过2000亿元,其中包括大量的旧改和城市更新类的项目,如:深圳龙岗188项目、光明光侨食品厂项目、广州的塔岗项目等。
除了地产项目外,集团旗下的社区医疗项目Humansa仁山优社也已进入大湾区,在广州和深圳目前总共35家诊所。2018年,新世界收购了香港富通保险,现在正积极申请内地牌照,未来落地地点也选在深圳。
多元化生态圈
建立多元化生态圈是帮助企业穿越周期的重要方式。但这对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黄少媚说,新世界多元生态圈融汇地产、商业、酒店、零售、教育、金融保险、医疗等多个领域,“别的发展商很少像我们一样,一个母公司同时做地产也做珠宝。”
她表示,简单来说,我们商场建好后由K11运营;酒店方面有瑰丽酒店、芊丽酒店、新世界酒店;教育板块有周大福教育;医疗领域有Humansa仁山优社;珠宝方面有周大福。
黄少媚透露,今年,新世界集团旗下的医疗健康品牌Humansa仁山优社继续扩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将于2022年内扩充至逾30间医疗服务点;新世界集团携手周大福教育集团,引入国际教育资源在广州创办学校——广州博萃德学校,位于广州南站附近,接近香港高铁站,已经开始招生了。即将建成的深圳K11 ECOAST项目,未来将是深圳最大的购物中心。
生态圈上的各环节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比如:买房其实也是买配套,她指出,在做城市综合体时,如果没有瑰丽酒店,没有K11品牌,单纯做住宅,那就很难对消费者形成独特的吸引力。此外,在新世界的生态圈中,消费积分可以共享。比如消费者买了新世界的房子,得到积分,可以去瑰丽消费,去K11买东西,买珠宝,或者去医疗机构体检或者看病,积分共享有助于生态圈的畅通。更重要的是,联合起来的多种业态也能推动产能融合,满足多元化的生活场景。
过去,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以量取胜”,但需求就这么多,量的扩张必定会遇到“天花板”。未来如何转型?黄少媚说,只有高质量发展、稳健发展才能帮助企业穿越寒冬,迎来春天。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